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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模管理制度

2016年10月31日 15:14:21 访问量:2778

广宗县职教中心文件 

 

广职字〔20163

 


评优评模管理制度

 

参评人员必须是学校在岗人员,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违法、上访现象,不是邪教组织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关心集体,业绩突出。

一、评选学科名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质课、优秀论文

由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审组,当场打分。如果没人报名,由学校指定人选。

二、评选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

由政教处牵头,按照班级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取相应名额。

三、优秀教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

由教务处、招生办、办公室按照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1、值班(10分):前一年度值班人员记10分,值班一个学期的记5分。

2、教学(20分):课时工作量、教案、教务活动考勤和听课评课各记5分。

3、考勤(50分):实行旷工一票否决制。上一学年度没有旷工记录的教职工方可参评,其中享受特殊照顾的不得参评。除婚丧假、法定假期外,全勤记50分,享受正常公休假的记40分,出勤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公休假包括在内)。

4、辅导(20分):上一学年度中,取得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记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优秀奖15分;省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分,不累计。

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取相应名额。出现并列,由校长组成评委员投票(评委会成员由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10人以上组成),打分前可以让贤不参评,评出后不得转让优秀名额。

 

 

 

 

广宗县职教中心办公室             201691日印发

 

                                          (共印20份)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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