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职教中心文件
广职字〔2016〕1号
教职工考勤制度
1、所有教职工每大周可享受两晌公休假。每大周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星期六下午和第二个星期五上午不允许请假。
2、教职工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写清请假事由,由主管主任审批。需换课时,要同时填写换课条,换课人和被换课人共同找主管主任审批。请假少于一大周为短假,自己换好课,每天扣20元。请假一大周以上为长假,请长假须经县教育局批准。一大周请假累计2天以内的由主管主任批假,累计超过2天的由主管主任陪同向陈校长请假,全年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除本年度绩效工资(婚、丧、产假、工伤、车祸、大病等特殊情况除外)。每晌请第一至三节课假的,签到人员先按一晌记录,请假人到校后补办请假条后改为实际到校时间。请假条装入个人业务档案。
3、请假未获批准或未请假缺岗的为旷工。旷工每天扣100元,有课的每节课加扣20元。
4、每晌第一节上课铃响后半小时内到校的为迟到,超过半小时至第二节上课前到校的为旷工1节,第二节上课后至第三节上课前到校的为旷工2节,以此类推。迟到的教职工来校后到主管主任处报到,由主管主任陪同当事教职工找值班人员在公示黑板上公示其到校时间,并记录在本晌的签到表上,不去主管主任处报到的按旷工一晌对待。迟到不能改成请假,若上课后不能到校电话请假的,半小时以内记迟到一次,请假3节;超过半小时至第二节上课前的记旷工一节,请假3节;以此类推。迟到一次扣3元,请假一节扣2.5元,旷工一节扣12.5元。
5、每天由值班人员不定时查岗,查岗未在学校的教职工一次性扣除50元。教职工中途离校须开出门条,返校后到主管主任处报到,填写返校时间。教职工无出门条,门岗私自放走的,每人次扣除门岗100元。
6、集体活动、全体教职工会议(例会和提前下通知召开的临时性会议)请假一节扣6元,旷一节扣20元。
7、本人婚假和子女、父母婚丧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假3天,教务处安排调课,每节课3.5元,给上课人。旁系亲属婚丧不给假。
8、计划内生育的女教师产假98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98天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9、凡是需要学校照顾的在岗教职工,接送孩子一次为请假一节,只完成上课任务不在学校顶岗的每天按请假1晌对待,不允许换课,如私自换课按正常请假对待。
10、教职工伤、残、病需要照顾的,由全体管理干部投票决定,如持赞同和反对票数相等,由校长裁决。
11、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广宗县职教中心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